統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110026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11/13
- 違規日期
- 2018/07/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7年8月20日派員稽查,據貴公司提供之清理流向追蹤表,發現「通享企業行」(車號623-UJ)於107年7月16日至貴公司清運報廢拆罐(過期乳製品),惟貴公司未於清除前與清運業者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鳳南一路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鳳南一路106號
- 統一編號
- 8458969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