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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林木造工程行

文號
21-113-11020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1/27
違規日期
2024/11/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3年11月18日於本市南區安平商港聯外道路(進四鯤鯓管制口)方向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臺端所有94年11月出廠(第3期車)的BND-72*1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
裁處依據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一、二規定處罰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路二四九巷六弄一五之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安平商港聯外道路(四鯤鯓管制口)方向
統一編號
4127339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