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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46
- 處分日期
- 2023/08/25
- 違規日期
- 2023/06/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基本金屬製造業,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6月8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至貴公司督察結果,查獲誘導爐產出之爐碴廢棄物均交由彰化縣金界旺有限公司進行清除處理,惟該公司並非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之業者,該廠將事業廢棄物委託非法業者進行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里沙田路一段三二○巷三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一段三二○巷三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