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110027
- 處分日期
- 2017/11/21
- 違規日期
- 2017/07/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自行勾稽105年7月至106年1月區間之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7月18日至貴公司關西廠現場稽查,經查發現變壓器製造程序(代碼:280005)產出之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代碼:D-2601)於105年8月產出量(1.7555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0.001公噸/月)之10%(0.0011公噸/月)上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二九三號三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中豐新路二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