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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再銀豆皮廠

文號
20-112-06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3/06/09
違規日期
2023/03/3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2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為民眾陳情上開業者排放黑煙、廢水、燒板模之情形。2.本局於112年03月31日14時00分會同業者代表進場查察,稽查時本局至該廠後方查一鍋爐作業中,該一座12噸鍋爐(蒸氣量12,000kg/hr)運作中,另業者同表示為12噸鍋爐。3.經查該廠係屬第三批列管對象,應向本局申請設置、操作許可證。4.惟該廠尚未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現場鍋爐運作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5.已當面告知業者,在未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前,該12噸鍋爐不得操作。6.另後續告知業者,於文到日仍有7日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大新里一六五之六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大新里165-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