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祥光資源回收商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祥光資源回收商行

文號
21-114-030002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5/03/06
違規日期
2025/02/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9m-1,超過排放標準(1.6m-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7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嘉義縣竹崎鄉內埔村溪州三八之一二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縣道164線28公里附近(西向)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