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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90047
 
            
            
            
                
- 處分日期
 
                - 2024/09/26
 
            
            
                
- 違規日期
 
                - 2024/08/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3年9月4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楊翊弘-農業資材室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3)拆字第會龍00034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0年9月2日動工後至113年8月28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漢口街一四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德龍段57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