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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品香小吃店

文號
20-104-02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02/02
違規日期
2014/10/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3月2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及具體改善措施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檢測合格報告及具體改善措施者,視為未完成改善,自改善期限屆滿翌日起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4年03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何源里華美西街二段三○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何源里華美西街2段309號1樓
統一編號
3988644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