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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04
- 處分日期
- 2020/09/02
- 違規日期
- 2020/03/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01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係向事業端收受廢塑膠(R-0201),於現場進行破碎、押出成形等再製成塑膠粒,該行為係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之編號四、廢塑膠之再利用行為,惟查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營運,爰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9年2月19日前改善完成;本局後於109年3月4日派員前往複查,經查貴公司仍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新村路二段一一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新村路二段11之6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