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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文號
30-099-05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5/12
違規日期
2010/04/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4月27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2項之規定,本府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法準則」第2條及附表第8項次之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四九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山頂村水源路365號
統一編號
855007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