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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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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20009
- 處分日期
- 2019/12/04
- 違規日期
- 2019/09/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林口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管制編號:F17B3307),經查發現108年1月至108年7月期間申報廢棄物廢電子零組件、下腳料及不良品(E-0217)及廢潤滑油(R-1703)產出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且產出之廢棄物廢潤滑油(D-1703)委託北興環保有限公司清除至鴻茂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前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船)號、種類及描述、數量及清除、處理、再利用或輸出等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二(三)1、二(四)1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九路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九路2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