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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100034
- 處分日期
- 2017/10/31
- 違規日期
- 2017/07/25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4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作業廢水納管於經濟部工業局台南科技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之廢水收集溝(井)預留管破損,致廢水未妥善收集而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經本府於排放口採取水樣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4.5,標準值6~9、懸浮固體檢驗值2220mg/L,標準值30 mg/L、重金屬銅檢驗值4.34 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仁政路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工業二路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