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9-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0/05
- 違規日期
- 2020/07/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官田廠領有固定污染源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080-00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9年7月4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貴廠製程MO1之排放管道P001進行戴奧辛採樣,並交由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析,檢測結果為0.801ng-TEQ/Nm3,超過煉鋼業電弧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排放標準標準值0.5ng-TEQ/Nm3,有稽查單(紀錄單編號:D001790)及檢測報告書(專案編號:FY109A0389)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煉鋼業電弧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