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北市
  3. 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08-09000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9/10
違規日期
2019/08/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所屬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44點影響防制效果:1. 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10點。2.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3.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4. 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5. 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10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13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二段六九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群光電子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5F22003-1)
統一編號
2095420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