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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9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違規日期
- 2015/10/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本局於104年10月15日至貴公司租賃之堆置場所(本縣峨眉鄉石井村4鄰石井27之11號)現場稽查,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發現堆置大量肥料物質及廢棄物,經查上述物品未有任何標示及符合貴公司肥料登記證相關規格,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白地里中正西路一五七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峨眉鄉石井村4鄰石井27之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