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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10017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違規日期
- 2020/08/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鋁鑄造製造程序(M01)屬臺中市政府公告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依規定應每年執行管道(P001)及周界(A000)定期檢測及申報,本局於109年8月25日派員前往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周界(A000)109年3月9日之定期檢測報告於109年3月20日完成申報作業,並經本局審查後於109年3月30日通知補件,惟貴公司遲至109年8月24日始完成補件作業,已逾補正期間,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於109年8月24日完成補正作業,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田里水源路一九二巷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東洲路二五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