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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50008
- 處分日期
- 2017/05/10
- 違規日期
- 2017/02/23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據新竹縣政府106年2月21日府工建字第1060020184號函辦理,於106年2月23日會同邱○○至現場勘 查,發現有堆置土、石、磚、夾雜少許廢塑膠等廢棄物,○○表示,係為承攬工程所產生運回旨揭地號暫時堆置,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東安里青山街七二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東山東路176號旁(關農段91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