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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70012
- 處分日期
- 2017/07/11
- 違規日期
- 2017/05/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9592)104年5月至11月期間之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本局至現場稽查,金屬表面清洗程序(代碼:250022)產出之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代碼:A-8801),未納入公告之廢物品混合物(代碼:D-1999)104年11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104年10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代碼:C-0301)104年7月及10月、廢鑄砂(代碼:R-1201)104年7月及11月;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代碼:260999)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代碼:C-0110),104年11月,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情形,惟無法現場立即提供當時申報佐證資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南路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南路五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