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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2/10/07
- 違規日期
- 2022/02/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7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位於本縣水上鄉義興段1571~1574、1567等5筆地號土地之廢棄物處理場,於111年2月28日接獲消防局通報火災,經現場稽查為場區內所設之沼氣管產生自燃及混合置放禁水廢棄物引發火災,係因管理不善產生自燃,致異味污染物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段一五七一地號,義興段一五七二地號,義興段一五七三地號,義興段一五七四地號,義興段一五六七地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段一五七一地號,義興段一五七二地號,義興段一五七三地號,義興段一五七四地號,義興段一五六七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