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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46
 
            
            
            
                
- 處分日期
 
                - 2024/08/29
 
            
            
                
- 違規日期
 
                - 2024/07/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至東佺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地號:本市觀音區大湖段378-2、378-6地號等2筆)稽查,現場發現前述增建工程已先行動工且主體結構已完成,惟該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空污管編:H112HC2045-1),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崙坪五路二一五巷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湖段三七八之二地號,大湖段三七八之六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