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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1/03/12
- 違規日期
- 2020/07/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22日、7月23日及7月24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執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搜索行動,查獲貴公司將T01-02(泥水沉澱池)之含泥廢水返送至T01-01(收集池),再連同新品科技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繞流排放之污泥及作業廢水,以馬達由未經許可之管線排放至承受水體,以上未經核准之管線將含有有害健康物質之事業廢水排放至作業環境外行為屬繞流排放。
- 裁處書主旨
- 命貴公司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保障里五二之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保障里52之2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