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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新工程行

文號
20-110-03003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3/15
違規日期
2020/10/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堆置場現場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土石),經測量總堆置體積達O立方公尺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裁處書主旨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里大仁街四八巷二六號四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八里區下罟段834.835.836.837.838.839地號(25.139420,121.379520)
統一編號
37870280
更新時間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