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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文號
41-105-08005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08/19
違規日期
2016/07/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二段一八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彰員路二段487號(垃圾轉運場址)
統一編號
5880390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