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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6-03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3/21
- 違規日期
- 2017/02/18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南屯區大業路與文心路口(地點:南屯區惠仁段78、78-1地號)承造「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JJG091區段標工程」,本局於106年2月18日2時58分派員前往上述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本局稽查人員已當場開立本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限貴公司立即改善完成並交付於貴公司人員收執,惟本局再於106年2月18日7時45分前往複查,上述違規情事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核已再次(第2次)違反上述規定。違規部分並當場限貴公司立即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二一九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大業路與文心路口之營建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