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佐剛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佐剛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5-11003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11/21
違規日期
2016/04/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12月16日前),檢具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校正證明,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 限改日期:105年12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65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馬興村彰馬街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馬興村彰馬街一號
統一編號
1280702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