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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120002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9/01/03
違規日期
2018/09/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12日及9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晶圓五廠進行現場查核,發現廠內有數項與製程相關之原物料(丙烯、乙炔、二硼烷)集中存放於一氣化室,惟該數種原物料與該廠固定污染源積體電路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竹科環空操證字第OS211-06號)登載之原物料項目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力行路一六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力行路19號
統一編號
220995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