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王金柱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王金柱畜牧場

文號
41-106-070011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7/07/27
違規日期
2017/06/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崁前段崁前小段五六一、五六二地號經營之王金柱畜牧場,經本局106年6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場外見有露天曝曬雞糞,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9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崁前段崁前小段五六一、五六二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 崁後里崁後114之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