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吳家賢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吳家賢畜牧場

文號
30-112-01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3/01/03
違規日期
2022/11/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業,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14日至台端所屬畜牧場查察,於稽查時發現台端畜牧場內飼養豬隻約900隻,且發現有廢(污)水貯留於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情事,經查台端畜牧場未依法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而貯留廢(污)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併依同法第48條之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自112年01月03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公館段二七六地號,公館段二七六之一地號,公館段二七七地號,公館段二七七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庄西村七鄰七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