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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3-08003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4/08/25
違規日期
2014/07/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請立即正常操作,並限期於103年9月5日前檢具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施(至少包括鉻系還原池之氧化還原電位及快混池之pH值依許可登記範圍執行)之相關證明文件,屆期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9月05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上楓里民生路四段一三六巷一一九弄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民生路四段一三六巷一一九弄五號
統一編號
2211407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