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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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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24
- 處分日期
- 2020/05/21
- 違規日期
- 2020/0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20日至貴公司第一廠稽查,發現貴公司第一廠製程產出之毒化物(二甲基甲醯胺)使用後空桶(廢棄物代碼:B-0399)露天貯存於工廠廣場,無分類編號及標示(貯存日期、數量),其貯存設施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無警告標示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1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路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光復北路2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