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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廣合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11-07001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7/21
違規日期
2022/07/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1年6月10日以報單第OO/OO/OOO/OOOOO號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以下簡稱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SCRAP共3個貨櫃,重量71,410KG。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大隊)於111年6月22日會同臺中關及貴公司人員至OOOOOO股份有限公司10號碼頭開櫃查驗內裝物,該櫃內114包太空袋裝之貨物性狀一致,查為廢塑膠夾雜廢泡棉、廢皮革、廢木材、廢塑膠管、廢布,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其輸出需申請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申請輸出許可文件逕行報關出口上述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並應依同辦法第18-1條規定,辦理廢棄物退關出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二路三八一之四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臺中港10號碼頭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貨櫃集散站
統一編號
2467700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