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廣合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11-070019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7/21
- 違規日期
- 2022/07/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1年6月10日以報單第OO/OO/OOO/OOOOO號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以下簡稱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SCRAP共3個貨櫃,重量71,410KG。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大隊)於111年6月22日會同臺中關及貴公司人員至OOOOOO股份有限公司10號碼頭開櫃查驗內裝物,該櫃內114包太空袋裝之貨物性狀一致,查為廢塑膠夾雜廢泡棉、廢皮革、廢木材、廢塑膠管、廢布,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其輸出需申請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申請輸出許可文件逕行報關出口上述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並應依同辦法第18-1條規定,辦理廢棄物退關出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二路三八一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臺中港10號碼頭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貨櫃集散站
- 統一編號
- 2467700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