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1-01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1/11
- 違規日期
- 2021/04/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6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新莊二廠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經查頂樓冷卻水塔廢水以專管方式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至水溝,核屬繞流排放;另於繞流管線之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為11.83(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之1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第40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三一五巷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三一五巷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