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裕葆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裕葆畜牧場

文號
30-105-10002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10/31
違規日期
2016/08/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76,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76000元整,並命文到15日內出清所飼養之乳牛,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前不得復養。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從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4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中西里中六路三○之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中西段203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