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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奇啦有限公司

文號
22-107-05016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5/18
違規日期
2018/02/23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領有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於晚上10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林森里環中東路二段七一○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環中東路二段710-1號
統一編號
2489187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