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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志企業有限公司大發廠

文號
20-109-02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2/03
違規日期
2020/01/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業,廠內正常作業中,廠內運輸車輛於廠內空地整理車斗AC產品時,因未設置異味收集及處理設備,致高溫AC產品異味散佈於廠外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內坑路一八之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路18-7號
統一編號
843131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