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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80013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違規日期
- 2024/05/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5月15日至貴廠稽查,稽查當時其他芳香烴製造程序(M03)正常操作,缺失如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一、 許可核定所有儲槽(環已烷儲槽T301~T303、甲苯/二甲苯儲槽T304、碳煙油儲槽T305、輕裂燃料油儲槽T306~T313、150N基礎油儲槽T314~T320)所産生之廢氣經洗滌塔(A302)及廢氣燃燒設備(A301)處理後由排放管道(P301)排放至大氣。現場發現A301未開啟,操作温度為29℃(許可核定50~300℃),以PID量測P301採樣孔廢氣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為720ppm,造成未處理廢氣中揮發性有機物及有害空氣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甲烷、四氯甲烷)。二、 另查113年1月至5月操作紀錄,所有儲槽均儲放揮發性有機物,及裝載作業區(L301、L302)進行槽車罐裝下,而A301及A302紀錄數值為0,貴廠顯然長期未維持A301及A302正常運作,造成未處理廢氣中各種空氧污染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三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三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