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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5-120001
- 處分日期
- 2016/12/05
- 違規日期
- 2016/10/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局辦理本市關廟區「鹽水溪七甲橋下游堤防防災減災工程」(管制編號:D105RUZ002-1),經本府派員於105年10月21日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該工地缺失如下:(一)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採行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逹80%;扣4點;(二)工地周界無設置圍籬或其他防制設施,扣10點;(三)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鹽水溪七甲橋下游堤防防災減災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