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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50011
- 處分日期
- 2024/05/08
- 違規日期
- 2023/09/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灶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本市路竹區新興路122巷2號,從事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1),屬環境部公告應設置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應於原代理人陳○○代理期滿前15日內(即112年9月15日前)完成核定設置。本局於113年2月16日稽查,灶興公司於112年12月15日於該系統提出申請(申請案號:LC20231215010),逾最後提報時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規定,並依空污法第6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新興路一二二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新興路一二二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