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0-01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1/14
- 違規日期
- 2020/11/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竹工二巷1號從事正烷烴化學製造程序(M01),於109年11月20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4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10,000ppm(詳如下述),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暨「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1.編號:20201120011,流體組成:正戊烷、異辛烷混合物2.編號:20201120133,流體組成:異辛烷3.編號:20201120265,流體組成:正戊烷4.編號:20201120266,流體組成:正戊烷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