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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76
- 處分日期
- 2017/12/27
- 違規日期
- 2017/09/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分別於106年9月19日、106年9月28日及106年10月1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鋼鐵軋延及擠型製造程序產出冷卻水沉澱污泥、廢潤滑油、製程地面收集之集塵灰、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廢油混合物、廢水處理設施產出之污泥、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集塵灰、製程廢油混合物,未依規定申報清理流向,且未申報於106年3月16日委託清除之有害污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工業路二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工業路二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