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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佑興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3-09000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4/09/04
違規日期
2014/08/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3款規定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二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臨港路二段46號
統一編號
2722186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