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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發企業社

文號
40-107-07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03
違規日期
2018/03/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事業106年6月至106年11月、107年1月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里為隨西路六七巷二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西路67巷26號
統一編號
1552329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