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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2-110-03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3/02
違規日期
2021/02/01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進行吊掛作業,現場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二○○號一五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3397地號等2筆
統一編號
0515912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