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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違規日期
- 2025/03/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苗栗縣政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1苗栗縣廢乙清字第0001號),得執行廢棄物清除業務,本局於114年3月12日派員至該公司營運紀錄存放地點(本縣竹南鎮頂埔里中華路449號)稽查結果,發現該公司有堆置大量廢塑膠、保麗龍、紙箱、玻璃瓶及鐵鋁罐等廢棄物情事,惟該公司未申請貯存式轉運站而逕行於前揭地點堆置廢棄物,顯未依審查通過之清除許可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中和里崎頂二○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頂埔里中華路44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