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9-080039
- 處分日期
- 2020/08/28
- 違規日期
- 2020/05/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螺絲、螺帽及鉚釘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5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08年5月至109年4月廢潤滑油(D-1703)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9-120025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五街一四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五街一四九號23.1041393,120.1838049(第二處)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