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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生畜牧場

文號
30-114-06001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6/11
違規日期
2025/04/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並領有本局核發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廢水核准每日最大排放量11CMD,經本局114年4月11日派員稽查,現場廢水處理設備正常運作中,查核廢水操作紀錄表,發現自114年1月起至4月11日間有多次廢水排放量大於核准量,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局於114年5月2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826),限期改善至114年5月23日,本局於114年5月14日函報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大腳腿段七八二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大腳腿段78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