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環保企業社
- 文號
- 40-113-100004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10/04
- 違規日期
- 2024/09/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9月10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查獲古家洲駕駛貴社權屬車輛(車號:KER-9990)載運剩餘土石方,行駛於本縣頭份市忠孝二路112號前道路,現場車輛司機提供建築及拆除工程剩餘土石方運送處理證明文件,查核所提文件內容駕駛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未填寫及承造人監工未簽名,爰此,該聯單視為無效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外埔里外埔一八之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忠孝二路112號前道路
- 統一編號
- 88494350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