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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3-110023
- 處分日期
- 2014/11/28
- 違規日期
- 2014/08/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限於104年1月19日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經由技師簽證之功能測試完成報告書,經所屬廢水專責人員確認,並辦理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變更登記或回復原許可登記事項,並檢具具體改善證明文件等資料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4年01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及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及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一、項次八、項次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西興里辭修路五八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西興里辭修路58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