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 文號
- 23-106-050005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17/05/17
- 違規日期
- 2017/04/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北大路九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大坪一路[客雅溪二坪橋段環境營造工程(二)、(三) 管制編號:J104J9Z030-1]
- 統一編號
- 4680320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