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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10010
- 處分日期
- 2022/01/19
- 違規日期
- 2021/06/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廠印刷作業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應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申請並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始得為之。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24日派員至該廠稽查,發現該廠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平路六號、頂安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平路六號、頂安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